調整一:方法適用性試驗菌種
現行版藥典的方法適用性試驗菌種和培養基適用性并不相同。培養基靈敏度采用銅綠假單胞菌代表革蘭氏陰性菌,而方法適用性則選用大腸埃希菌作為革蘭氏陰性菌的代表。在2025年版公示稿中,方法適用性試驗不再規定使用大腸埃希菌,而表述為“對大腸埃希菌敏感的抗生素類產品宜選用大腸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CMCC(B) 44102] 代替銅綠假單胞菌”。
這項調整既考慮了和培養基靈敏度的一致性,也和歐美藥典進行了接軌,還考慮了部分大腸埃希菌敏感藥物的微生物檢出風險。針對該調整,實驗室需要確定檢品到底是不是抗生素,如果不是,那可以不用傷腦筋了;如果是,那需要確定檢品對銅綠假單胞菌的抑制效果更強還是對大腸埃希菌的抑制效果更強,并根據結果判定是否需要補充進行相關菌種的方法適用性。
調整二:陽性對照頻次
陽性對照的要求從原來要求每批進行,而公示稿的描述為“實驗室應基于質量風險管理的要求,根據產品特性、方法適用性試驗結果、人員技能與經驗、數據可靠性、污染控制措施和實驗室質量控制水平等因素,綜合評估確定日常檢驗過程中陽性對照試驗的必要性和頻次、要求。”歐美藥典目前并不要求在無菌檢查中進行陽性對照,企業根據自身風險分析確定陽性對照的頻次,而我國一直要求每批無菌檢查進行陽性對照。這次調整是對ICH作出的重大讓步,看起來,陽性對照似乎可以不再如此頻繁的進行。然而怎么確定陽性對照的頻次,成了一個新課題。目前建議按檢品的抑菌性、歷史數據和實驗室的控制能力進行評估,最保守為保留目前的每批次進行,也可以考慮每次實驗選擇一批產品進行,或規定多少次無菌檢查進行一次。上述頻次需要一定的實驗和風險分析數據支持,具體執行還是有一定的難度,估計會有個過渡的過程。特別是涉及沖洗量或無菌檢查方法調整的檢品(詳見調整三)和新開發的產品,在短期內還是建議每批次進行陽性對照。
調整三:沖洗量上限調整
2020年版《中國藥典》對沖洗量的要求為:“每張濾膜每次沖洗量一般為100ml,總沖洗量一般不超過500ml,最高不得超過1000ml……”,而新版公示稿則進一步和國際接軌描述為“但即使方法適用性試驗證實該方法未能完全消除抑菌性,每張濾膜沖洗一般也不得超過5次,每次沖洗量為100 ml。”
這項調整也是和國際接軌,同時對目前沖洗量高于500ml的檢品中的微生物檢出提出了挑戰。對于抑菌性強的檢品,如果目前沖洗量超過500ml,需進行方法的調整以盡量實現微生物的檢出。方法適用性試驗中,降低沖洗時的集菌儀轉速,添加乳化劑和加熱沖洗液都能一定程度上提升沖洗的效果;而使用酶、中和劑和低吸附的濾膜,也能降低檢品的殘留,實現微生物的檢出。尤其是有配套的酶的抗生素,在使用酶后可大幅度降低抑菌成份的殘留,減少沖洗量的同時確保微生物的檢出。
以上是2025年版《中國藥典》的三大調整及解析,本次公示稿的調整還包括生物制品硫乙醇酸鹽流通培養基無需低溫培養,潤濕濾膜和培養基適用性檢查操作描述調整等,建議大家詳讀。隨著我國藥品行業和國際不斷接軌,藥品的檢驗也會和全球的標準逐步統一。但我國對藥品質量控制的要求并不會隨之降低,而是要求企業以藥典為綱,提高自身要求,做好風險分析和控制,通過過程控制和提高企業自身對產品的要求進行藥品的質量控制。